雷科防务10月23日公告,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公司、董事长高立宁、总经理刘峰、财务总监宋鑫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。
经查,公司子公司在部分销售业务中未完全承担主要责任,但采用总额法确认相关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,未采用净额法核算,导致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。
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。高立宁作为公司董事长、刘峰作为公司总经理、宋鑫作为公司财务总监,未能忠实、勤勉地履行职责,违反了规定,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。
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上述对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。